吊裝運輸中吊車起吊時的注意事項
點擊次數:
更新時間:2024-07-15 08:45:07
【
關閉】
分 享:
大型設備吊裝作業(yè)前應詳細勘察現場,按照大件運輸工程特點及作業(yè)環(huán)境編制專項方案,并經企業(yè)技術負責人審批,其內容包括:
現場環(huán)境及措施、工程概況及施工工藝、起重機械的選型依據、起重扒桿的設計計算、地錨設計、鋼絲繩信索具的設計選用、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、構件堆放就位圖以及吊裝過程中的各種防護措施等。
重物起升和下降速度應平穩(wěn)、均勻,不得突然制動;左右加轉應平衡,當回轉未停穩(wěn)前不得作反向動作;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,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。
大件起吊應拉溜繩,速度要均勻,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;操作控制器時,不得直接變換運轉方向。大件運輸當(履帶)起重機如需帶載行走時,載荷不得超過允許起重量的70%,行走道路應堅實平整,重物應在起重機正前方向,重物離地面不得大于500mm,并應拴好拉繩,緩慢行駛;嚴禁長距離帶載行駛。起重機的地面松軟不平時,起吊禁止同時進行兩個動作。
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,鋼絲繩應保持垂直;各臺起重機的升降、運行應保持同步;各臺機重機所承受的載荷均不得超過各處的額定起重能力。如達不到上述要求,應降低額定起重能力至80%;也可由總工程師根據實際情況降低額定起重能力使用。大件運輸吊用時,總工程師應在場指導。
起重機在安全保護裝置發(fā)生故障、失效或不準確時嚴禁帶病作業(yè);在作業(yè)中,嚴禁對傳動部分、運動部分及運動件所及區(qū)域做維修、保養(yǎng)、調整等工作;傳動部分應潤滑良好。
大件運輸在露天有六級及以上大風或大雨、大雪、大霧等惡劣天氣時,應停止起重吊裝作業(yè)。雨雪過后作業(yè)前,應先試吊,確認制動器靈敏可靠后方可進行作業(yè)。
大件吊裝運輸公司認為對于技術人員根據設備型號和安裝位置,確定運輸路線,選擇運輸吊裝工具,負責設備吊裝運輸方案的交底。安全員負責審查安全技術要求,審查各種工具和機器的安全性能。大件運輸管理人員負責設備運輸和吊裝的安全交底,方案的實施,組織人力物力完成整個運輸和吊裝過程。
大件吊裝運輸公司認為對于應該首先考慮提升設備。吊點的剛度和強度符合設計要求,吊具應滿足起吊強度要求。嚴格設計和檢查其位置布局和吊具的安全性。
(1)吊裝設備應滿足構件的外形尺寸、重量、安裝位置、吊車放置位置等客觀因素。
(2)進場前檢查起重設備的年檢情況,確保設備完好方可使用。
(3)大件吊裝運輸公司認為對于使用前,認真檢查或測試起重、運輸和吊裝設備的規(guī)格和技術性能,以及索具、卡環(huán)、夾具、固定裝置、錨具等。如果發(fā)現損壞或松動,應立即更換或修理。
(4)試運行中發(fā)現起重設備不靈活或磨損,應及時修理;重要部件吊裝前應進行試吊,所有部件檢查正常后方可正式吊裝。